About Me

喜欢一个人,可以很简单,可以没理由。我,就是简单的喜欢你。

Monday, June 13, 2011

随便说说


今天听见电台一位朋友Call In,
说要表白。
那女子,
他追了两三年,
听了有点感动。
好啦,
可能我是乱感动一番,
因为我的魅力没有大到能令一个男子追我两三年。
这也令我想起身边的朋友,
也有个是追了六七年。
有时缘分并不是说click就click到。
最后,
那位朋友,
在今天的FB换了status。
虽然不是那位苦追了六七年的女子,
但我依然祝福他。
总是觉得,
经历过几年的感情,
是很浪漫的一件事。

ps:广告时间,
照片的花来自Chelly-Paper

1 comment:

beabetter said...

如果女生不喜欢他的话,是不会感动的,反而觉得他是死缠烂打都不走的恶心男人.....